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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單位服務安排和措施 15/7/2020 updated
因應疫情,本中心將會取消由今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的所有實體興趣班、小組及活動。職員將會致電已報名的參加者交代有關退款及應變安排。如有需要亦可致電2467 7200向職員查詢。期間本中心仍然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支援服務,詳情請見以下最新發出的通告。
《通告》
救世軍青年,家庭及社區服務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單位服務安排和措施
就本港的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近日出現急劇變化和嚴峻程度,新增確診個案中,涉及多宗源頭不明的本地個案,並顯示社區有持續的隱形傳播鏈,政府先後於二○二○年七月九日及七月十三日表示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認為大規模爆發的風險極高,由七月十五日起進一步實施收緊社交距離限制及嚴控疫情措施。
救世軍青年、家庭及社區服務亦因應社會福利署於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所發出的指示,並配合政府實施針對性收緊社交距離措施以減低社交接觸和採取預防感染措施的前提下,救世軍轄下服務單位會即時適當調整活動安排、聚集人數及相關服務運作,繼續致力平衡服務使用者的需要,與及保障員工和服務使用者安全的目標。
1. 由七月十五日起,救世軍青年、家庭及社區服務轄下服務單位(包括中心為本服務、社區服務、學校服務、住宿照顧服務及營地服務)將執行以下服務安排和措施,如有改變將另行通知:
1.1. 取消由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舉行之興趣班組、小組(以視像或網上形式除外)、及大型活動;個別服務單位須向服務使用者公佈相關活動退款處理及手續;
1.2. 暫停課餘託管服務,直至另行通告;
1.3. 暫停營舍開放,直至另行通告;
1.4. 以預約形式維持有限度服務,包括個案諮詢/輔導、小組聚會/面談、膳食(只限院護住宿/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露宿者服務)、陪診、護理、照顧和其他輔助服務務。預約進行有關服務/活動時,須同時參考衛生防護中心、社會福利署、教育局、民政處、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有關集會安排及措施(如適用);
1.5. 暫停服務單位一切「偶到服務」(如康樂設施借用、閒坐閱報等);
1.6. 有限度提供服務單位「接待處服務」(如一般諮詢、活動退款等);並須採取適當的人流控制措施,以持續預防和減少人群聚集而引起病毒傳播和感染的風險;
1.7. 維持展外工作,為社區中有需要人士和弱勢社群提供緊急支援;
1.8. 維持透過互聯網、視像和電話形式與有需要人士保持聯繫及提供諮詢/輔導、小組服務、家中電子學習或訓練等。
2. 基於以預防個人受感染和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服務單位會參考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發出的相關指引及遵照救世軍社會服務部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緊急級別處理指引(最新版本)原則執行相關措施,為員工及服務使用者提供防護:
2.1. 任何人士如有需要進入服務單位,必須戴上口罩、以酒精搓手液清潔雙手、量度體温及登記;
2.2. 任何人士如有需要進入服務單位,必須申報個人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的外遊記錄、過去28日內曾否接觸確診個案、及正接受醫學監察,以便服務單位作出進入控制措施;
2.3.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曾外遊、過去28日內曾與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有過接觸、及正接受醫學監察,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
2.4. 任何人士有發燒或出現呼吸道感染徵狀,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盡快求診;
2.5. 所有從內地入境、海外抵港的服務使用者在14天內到過國內或衛生防護中心公告的其他海外國家或地區(參照衛生防護中心最新有關國家或地區名單為準),均不能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抵港後須接受強制檢疫;
2.6.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所居住於或曾前往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居住或逗留過的大廈,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2.7.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就讀於或曾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學校(中、小學及幼兒學校),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2.8.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使用或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食肆,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2.9.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使用或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商場或處所,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2.10.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乘搭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疑似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的航班/火車/船/車,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2.11. 如有服務使用者在服務單位中感到不適,須盡快隔離及知會家人接返家中休息或求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