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單位服務安排和措施

《通告》
救世軍教育及就業服務
教育及發展中心 就業支援服務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單位服務安排和措施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最新發展,社會福利署於二○二○年九月十四日表示,會分階段恢復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資助福利服務。
救世軍青年、家庭及社區服務將按社會福利署指示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發展,逐步恢復相關服務;而鑑於政府仍在實施針對性措施以減低社交接觸和採取預防感染措施的前提下,救世軍轄下服務單位會適時調整活動安排、聚集人數及相關服務運作,繼續致力平衡服務使用者的需要,與及保障員工和服務使用者安全的目標。
由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起,救世軍青年、家庭及社區服務轄下教育及就業服務(教育及發展中心 及 就業支援服務)將執行以下服務安排和措施,如有改變將另行通知:
 以預約形式進行有限度恆常服務,包括個案諮詢/輔導、小組聚會/面談、其他就業輔導服務。預約進行有關服務/活動時,會同時參考衛生防護中心、社會福利署、教育局、民政處、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有關集會安排及措施(如適用);
 小組、小型活動和展外服務會在採取適當感染控制措施的情況下,以預約形式進行,並須符合當時生效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有關羣聚人數限制的規定。
 有限度提供服務單位「接待處服務」;
 維持展外工作,為社區中有需要人士和弱勢社群提供適切支援;
 維持透過電話、視像或網上形式提供服務,與有需要人士保持聯繫及提供諮詢/輔導、小組服務、家中電子學習或訓練等。
基於以預防個人受感染和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服務單位會參考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發出的相關指引及遵照救世軍社會服務部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緊急級別處理指引(最新版本)原則執行相關措施,為員工及服務使用者提供防護:
 任何人士如有需要進入服務單位,必須戴上口罩、以酒精搓手液清潔雙手、量度體温及登記;
 任何人士如有需要進入服務單位,必須申報個人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的外遊記錄、過去28日內曾否接觸確診個案、及正接受醫學監察,以便服務單位作出進入控制措施;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曾外遊、過去28日內曾與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有過接觸、及正接受醫學監察,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
 任何人士有發燒或出現呼吸道感染徵狀,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盡快求診;
 所有從內地入境、海外抵港的服務使用者在14天內到過國內或衛生防護中心公告的其他海外國家或地區(參照衛生防護中心最新有關國家或地區名單為準),均不能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抵港後須接受強制檢疫;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所居住於或曾前往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居住或逗留過的大廈,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就讀於或曾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學校(中、小學及幼兒學校),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使用或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食肆,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使用或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商場或處所,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乘搭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疑似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的航班/火車/船/車,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如有服務使用者在服務單位中感到不適,須盡快隔離及知會家人接返家中休息或求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