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單位服務安排和措施 (2022年1月25日)

各位服務使用者:

 

  1.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最新發展,政府已經宣布多項收緊社交距離措施。而社會福利署於1月24亦宣佈受資助的服務單位為避免服務使用者因人群聚集而增加相互感染的風險,中心只維持有限度服務本單位會按要求調整相關服務運作,繼續致力平衡服務使用者的需要,與及保障員工和服務使用者安全的目標。服務單位將執行以下服務安排和措施:

 

  • 暫停所有「偶到服務」及自修室服務;並相關室內及戶外各類型小組、活動、興趣班及大型活動

 

  • 維持透過互聯網、視像和電話與有需要人士保持聯繫及提供諮詢/輔導、小組服務、家中電子學習或訓練

 

  • 為有需要學童提供課餘託管服務 (詳情請與負責同事聯絡)

 

  • 維持當值社工駐守服務單位及展外工作,為社區中有需要人士和弱勢社群提供適切支援

 

  1. 基於以預防個受感染和防病毒在社區擴散,服務單位會參考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發出最新的相關指引(包括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給中心為本服務從業員的健康指引)及;遵照救世軍社會服務部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緊急級別處理指引(最新版本)原則執行相關措施,為員工及服務使用者提供防護。進入服務單位措施如下:

 

  • 任何人士如有需要進入服務單位,必須戴上口罩、以酒精搓手液清潔雙手、量度體温及登記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進入日期及時間)等;

 

  • 任何人士如有需要進入服務單位,必須申報個人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的外遊記錄、過去28日內曾否接觸確診個案、及正接受醫學監察,以便服務單位作出進入控制措施;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曾外遊(透過「回港易計劃」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時,已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人士除外)、過去28日內曾與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有過接觸、及正接受醫學監察,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

 

  • 任何人士有發燒或出現呼吸道感染徵狀,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盡快求診;

 

  • 所有從內地入境(透過「回港易計劃」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時,已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人士除外)、海外抵港的服務使用者在14天內到過國內或衛生防護中心公告的其他海外國家或地區(參照衛生防護中心最新有關國家或地區名單為準),均不能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抵港後須接受14天或21天強制檢疫;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所居住於或曾前往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居住或逗留過的大廈,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就讀於或曾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學校(中、小學及幼兒學校),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曾使用或到訪衛生防護中心公告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個案的食肆,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根據政府安排,接受相關檢疫及健康監察;

 

 

 

  • 所有服務使用者或其同住家人過去14日內曾於本港醫院接受住院診治而剛離院,均不得進入服務單位,並應作有限度自我隔離及健康監察;

 

  • 如有服務使用者在服務單位中感到不適,須盡快隔離及知會家人接返家中休息或求診。

 

 

備註: 由於政府仍在實施針對性措施以減低社交接觸和採取預防感染措施,本中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的發展,並按機構服務指引,陸續恢復偶到服務及班組活動,有關安排詳情會張貼告示或個別通知學員,請各位密切留意有關最新資訊。
 

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本中心聯絡負責職員。

 

謹祝各位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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